为执行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展开全民阅览活动,快速推动学习型城市建设的若干定见》(深发〔2010〕14号)文件精力,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全民阅览促进法令》提出的要求,发挥演示带动效果,由深圳读书月组委会、深圳市新闻出版局联合主办,深圳读书月组委会办公室和深圳市阅览联合会联合承办的
本次评选评出10个“全民阅览演示单位”(以下简称“演示单位”)、10个“全民阅览演示项目”(以下简称“演示项目”)、10个“全民阅览优异推行人”(以下简称“优异推行人”)。
面向社会展开公益阅览活动的各类图书馆、书店书吧、少年宫、文明馆(文明活动中心)等文明场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校园、社团等学习型单位,在民政部门正式注册的民间文明社团及群众性文明安排。
群众传播媒体主办的阅览栏目,各类安排运营的数字网络阅览渠道,各单位或安排举行的各类品牌性阅览项目。
见《深圳市全民阅览演示单位、演示项目、优异推行人评选方法(试行)》,具体的细节内容请登录深圳文明网和深圳市阅览联合会网站查询,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已取得前五批(2011、2013、2015、2017、2019年度)深圳市全民阅览演示单位、演示项目、优异推行人称谓的单位和个人可持续参与本次评选。
评选作业采纳市直各单位、各区(新区)引荐、专家媒体引荐、自荐等三种方法来进行申报。
契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从深圳文明网和深圳市阅览联合会网站下载《深圳市全民阅览演示单位申报表》《深圳市全民阅览演示项目申报表》《深圳市全民阅览优异推行人申报表》,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并供给相关证明资料。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申报表。
市直各单位申报资料直接报评选办公室;各区(新区)全民阅览管理部门担任本辖区阅览演示单位、演示项目、优异推行人的一致引荐作业,引荐名额不限,各区属申报单位和个人填写《申报表》并备齐证明资料后报区(新区)全民阅览管理部门,经区(新区)全民阅览管理部门审阅赞同后报评选办公室。申报单位可一起申报演示单位、演示项目、优异推行人各1个。
专家媒体引荐参评的单位和个人填写《申报表》,备齐专家媒体引荐定见和相关证明资料后报评选办公室。
自荐参评的安排和个人填写《申报表》,备齐证明资料后,依照属地准则报区(新区)全民阅览管理部门,经区(新区)全民阅览管理部门审阅赞同后报评选办公室。
参评单位和个人在规则时刻内向评选办公室提交《申报表》和证明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申报表》需提交电子版。
评选办公室汇总申报资料后进行参评资历审阅查看,并安排初评,依照1:1.5的份额确认候选单位、项目和个人。
组委会办公室安排专家和市民代表对初评成果进行复评,确认当选的单位、项目和个人。
对复评经过的单位、项目和个人向社会公示,承受社会监督。公示完毕后,评选成果报评定委员会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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